學生表現及活動學生議會

成立目的

i. 為全校同學提供一個向校方反映意見的正式渠道

ii. 培養同學民主參與的精神

職能

學生議會成員負責滙集同學的意見,在會議中提出,並考慮可行的方法,寫成正式的校務議案提交校方考慮。惟提交議案前,須得議會三分二成員支持。

成員及架構

i. 學生議會成員由三至六年級每班一名班代組成,稱為學生議會議員,學生議會議員須由該班全體同學選出。

ii. 學生議會議員須出席每次會議。

iii. 學生議會議員任期一年,自該年九月選出後,至隔年八月三十日止,可以競選連任一次。